扬子路管网综合改造工程(东园路-西园路)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仪征河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就其承接的扬子路管网综合改造工程(东园路-西园路)进行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扬子路(东园路-西园路)
(2)工程内容:采购商品混凝土
(3)供货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按甲方时间节点供货(供货期根据现场需要进场,送货时间确保项目部通知后2天内进场)
(4)最高投标限价:扬州工程造价仪征地区除税信息指导价(供货当月指导价)下浮20%(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材料招标共分 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1 | C15商品混凝土 | m3 | 10 |
2 | C20商品混凝土 | m3 | 1034.8 |
3 | C25商品混凝土 | m3 | 3663.6 |
4 | C30商品混凝土 | m3 | 727.3 |
5 | C35商品混凝土 | m3 | 12.8 |
5、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承担本工程所需材料销售资质,营业执照及相关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5.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请申请人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时,到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211室),同时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缴纳现金资料费200元后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如下文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货负责人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联系方式等资料。复印件);
(3)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申请人“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页截图(复印件);
(6)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
(7)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各文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部分原件同时需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装订成册,并携带原件备查。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另附格式,见附件。
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贰万元整,要求在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仪征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74703605080541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子汇票或电汇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备注:扬子路管网综合改造工程(东园路-西园路)商品混凝土采购)。
7、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8日
9、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211室
联系人:卞 狄
电话:13921933166
2025年4月3日